不可思议,竟然在家里存放这种东西

2025-03-25 18:31  云南政法

没用完的汽油

暂时存放在家里

应该没啥问题吧?

错,大错特错!!!

这等于是在家里安放了一个

炸弹

置自己、家人和邻居于危险之中

7月9日

麒麟区益宁街道某小区

物业人员在巡查中发现

某幢楼10层的楼道上

放置着5只疑似装汽油的塑料桶

正散发着浓烈的汽油味

经了解这些汽油

为10楼住户张某所有

经劝说,张某同意马上搬走

谁知物业人员刚走开

张某又将这些汽油桶

搬进了自己家中

幸好被群众发现后及时报警

益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

立即前往处置

经现场调查、拍照取证

将疑似汽油的危险物质

安全转移妥善保管

并依法传唤张某接受调查

经查,张某的亲属是油罐车驾驶员

7月8日在完成运输任务后

车内还剩部分92号汽油需要处理

张某得知后

低价购买了这批汽油

用5个20升的塑料桶装满后

连夜运回并放置在门口楼道上

准备供自己平时驾车使用

民警向张某释法明理

讲明家中存放汽油等

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

张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张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

被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安机关依法没收了这批危险物品

交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

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应当由国家统一管理。个人不具备储存条件,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夏季高温高热,不规范的储存方式更易发生爆燃、爆炸,严重威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无小事

侥幸心理不可有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曲靖政法

责任编辑:孙 琛